项目概况
茂名市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茂名市西粤南路188号大院1号1811房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0 年 09 月 15 日09 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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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0900-202008-0030502-0263
项目名称:茂名市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2,815,000
最高限价(如有):2265000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茂名市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2、标的数量:1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包组号
采购内容
数量
最高限价(元)
备注
包组一
全自动微生物质谱检测系统
1套
2,000,000.00
包组二
生物显微镜(暗视野显微镜)
2台
100,000.00
生物显微镜(配三人共揽功能)
1台
165,000.00
合计
2,265,000.00
注:1.详细技术需求请查阅招标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
2. 本项目分为2个包组,投标人可选择个别包组或全部包组进行投标,但应对本项目所投包组内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包组内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如有缺漏,将导致投标无效。投标响应文件应当清晰标注第几包组,每个包组的投标响应文件应当分开独立编制和封装。3.本次采购经同意,采购本国产品或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明确规定限制的进口产
4.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品,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②《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③《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④《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⑤《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⑥《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4、其他:/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中标人收到采购人通知发货之日起60个日历日内完成系统安装、调试并交付使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度有效的财务报表(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可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任意三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书面声明函)。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并具备相关经营范围。
3、投标人必须依法取得《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及所投产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
4、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投标截止日当天在“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
6、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或转包(提供书面声明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0 年 08 月 25 日至 2020 年 08 月 31 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 ,下午 14:30 至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茂名市西粤南路188号大院1号1811房
方式:现场领购
售价(元):3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 年 09 月 15 日 09 点 00 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茂名市西粤南路188号大院1号1811房。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到广东智信招标采购有限公司领购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包组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领购招标文件时携带以下资料: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函(授权函须包括法定代表人证明书);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3、提供领购单位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任意三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证明材料;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4、授权代表本人的身份证及近领购单位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任意三个月依法为授权人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等证明文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茂名市人民医院
地址:茂名人民医院为民路101号
联系方式:0668-29229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智信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址:茂名市西粤南路188号大院1号1811房
联系方式:0668-291923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罗小姐
电话:0668-2919238
附件
发布人:广东智信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 年 0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