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供应商:
广东智信招标采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 )受茂名市人民医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茂名市人民医院水东湾分院城市检测基地供电电缆工程、茂名市人民医院水东湾分院城市检测基地改造工程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磋商。根据财政部《关于疫情防控采购便利化的通知》(财办库〔2020〕23 号)、《广东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疫情防控采购便利化》(粤财采购〔2020〕3 号)要求,本项目将优先确定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自主创新产品、节能产品、环保产品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采购采购项目编号:ZX2021-ZGJC006
二、采购项目名称:茂名市人民医院水东湾分院城市检测基地供电电缆工程、茂名市人民医院水东湾分院城市检测基地改造工程采购项目
三、采购总金额:
本项目预算暂定为¥2,760,933.43元(人民币贰佰柒拾陆万零玖佰叁拾叁元肆角叁分),(具体工程预算以茂名市水东湾新城投资审核中心审定金额为基数计算)
其中:
包一:暂定预算金额为¥415,325.34(人民币肆拾壹万伍仟叁佰贰拾伍元叁角肆分)
包二:暂定预算金额为¥2,345,608.09(人民币贰佰叁拾肆万伍仟陆佰零捌元零玖分)
四、采购需求:
包组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包一 |
茂名市人民医院水东湾分院城市检测基地供电电缆工程 |
1项 |
包二 |
茂名市人民医院水东湾分院城市检测基地改造工程 |
1项 |
注:1.详细技术需求请查阅招标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
2.本项目分两个包,供应商应对本项目内其中一个包组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对所有包组或包组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如有缺漏,将导致投标无效。每个包组各选一名成交供应商。
3.磋商文件中出现“★”为重要评分因素,不满足要求将导致废标;
4.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②《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③《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④《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⑤《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等
五、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组织机构代码证并具有相关经营范围;
3、(包一)供应商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4、(包一)供应商具有电力监管部门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施工许可证》(承装类、承修类、)五级或以上资质证书,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5、(包二)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的单位,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包二)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广东省外注册的需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资格),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
7、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9、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领购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1年01月04日至2021年01月08日,每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由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到广东智信招标采购有限公司领购磋商文件。磋商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领购磋商文件时需携带的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2.拟投入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项目负责人授权书(授权书须包括法人证明书);
4.法人及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领购单位公章);
(以上资料全部须加盖领购单位公章。3为原件,1、2、4为复印件加盖领购单位公章,领购磋商文件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核对。)
七、磋商截止时间:2021年01月14日 上午09:00(北京时间);
开始受理磋商文件时间:2021年01月14日 上午08:30~09:00(北京时间)。
八、磋商文件送达地点:茂名市西粤南路188号大院东信时代广场写字楼18楼。
九、磋商时间:2021年01月14日 上午09:00(北京时间)。
十、磋商地点:茂名市西粤南路188号大院东信时代广场写字楼18楼开标室。
十一、本次采购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竞争性磋商,届时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
或其授权代表务必出席磋商会,并携带身份证原件以备查核。
十二、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采购方联系人:周先生
电 话:0668-2922306
2.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李小姐
电 话:0668-2919238
传 真:0668-2919838
联系地址:茂名市西粤南路188号大院东信时代广场写字楼18楼
邮 编:525000
收 款 人:广东智信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茂名迎宾路支行
帐 号:710764769605
3.采购信息查询
http://www.gdzxzbcg.com/(广东智信招标采购有限公司网)
十三、公示期:
公示期从2021年01月04日至2021年01月06日(3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我司提出质疑。
十四、采购代理机构期望得到的协助与配合
如对磋商文件有任何澄清修改,采购代理机构将会在广东智信招标采购有限公司网媒体上发布公告,在投标截止日前可能会有更正公告,投标截止前3日可能会有延期公告,请采购文件收受人予以高度重视。
广东智信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