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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市人民医院疫情防控设备采购项目ZX2021-ZHJC111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表时间:2021-07-29 17:11:00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阅读数:3613次

各(潜在)供应商:

广东智信招标采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茂名市人民医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茂名市人民医院疫情防控设备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本项目将优先确定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自主创新产品、节能产品、环保产品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编号:ZX2021-ZHJC111

二、项目名称:茂名市人民医院疫情防控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总预算:人民币玖佰陆拾万伍仟元整(¥9,605,000.00元)

四、非通用类(货物)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包组号

名称

数量

单位

单价(元)

最高限价(元)

包组1

荧光定量PCR仪

20

160,000.00

3,200,000.00

高压灭菌蒸汽炉

20

50,000.00

1,000,000.00

生物安全柜(双人)

20

40,000.00

800,000.00

医用洁净工作台

5

15,000.00

75,000.00

总价为:人民币伍佰零柒万伍仟元整(¥5,075,000.00)

包组2

空气净化消毒器A

2

250,000.00

500,000.00

空气净化消毒器B

1

130,000.00

130,000.00

医用冷冻冰箱

5

25,000.00

125,000.00

医用冷藏冰箱

5

25,000.00

125,000.00

检验分析用制水设备

1

180,000.00

180,000.00

总价为:人民币壹佰零陆万元整(¥1,060,000.00)

包组3

全自动核酸提取仪

5

200,000.00

1,000,000.00

自动分杯处理系统

5

390,000.00

1,950,000.00

全自动液体工作站

4

130,000.00

520,000.00

总价为:人民币叁佰肆拾柒万元整(¥3,470,000.00)

备注: (1)详细技术要求请查阅磋商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

2)本次招标的设备为新冠疫情的检测设备,供货量根据疫情实际情况送货。

3)本项目分3个包组,供应商可选其中1个包或多个包进行投标,必须对包内全部内容进行投标,单个包组预算独立。(本项目每个包组依次推荐综合得分排名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同一家供应商,可兼中两个包组)。响应文件应当清晰标注第几包组,每个包组的响应文件应当分开独立编制和封装。

3)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等。

六、供应商资格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釆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 年财务报告(表)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可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新成立的企业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告(表))。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6)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投标。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2、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供应商必须依法取得《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允许转包或分包。(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

七、领购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1年0730日至2021年0805日,每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委托人到广东智信招标采购有限公司领购磋商文件,磋商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领购磋商文件时携带以下资料:1、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函(授权函须包括法定代表人证明书);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以上资料1为原件;2为复印件加盖公章,领购文件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核对)。

八、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08091500北京时间)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1年0809143015:00(北京时间)

九、磋商响应文件送达地点:茂名市西粤南路 188 号大院东信时代广场写字楼 18 楼

十、磋商时间2021年08091500(北京时间)

十一、磋商地点:茂名市西粤南路 188 号大院东信时代广场写字楼18楼开标室

十二、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人:钟小姐

话:0668-2922306

  1.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李小姐

    话:0668-2919238

    箱:mmzxzbcg@163.com

    联系地址:茂名市西粤南路 188 号大院东信时代广场写字楼18楼

    编:525000

    人:广东智信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茂名迎宾路支行

    号:710764769605


十三、公示期:

公示期从2021年07302021年0803日。

十四、采购代理机构期望得到的协助与配合

如对磋商文件有任何澄清修改,采购代理机构将会在广东智信招标采购有限公司网等媒体上发布公告,在投标截止日前可能会有更正公告,投标截止前3日可能会有延期公告,请采购文件收受人予以高度重视。

广东智信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2021年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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