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智信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受化州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的委托,于2017年8月30日在茂名市智信招标采购网上发布的对2017年省级农业发展和农村工作专项资金(三高农业及发展粮食生产)—化州市柑橘类作物标准化栽培示范园区建设进行竞争性磋商的采购公告,现将原公告内容作如下澄清/更正:
一、 原招标公告:
四、供应商资格
1. 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具有相关的经营范围;
3.产品必须依法取得肥料登记证(含临时证);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更改为:
四、供应商资格
1. 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具有相关的经营范围;
3.产品(生物有机肥)必须依法取得肥料登记证(含临时证)、检验报告或证明;
4.供应商必须具备三名或以上技术人员并提供资格证明;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文件与本澄清公告不一致的地方,以本澄清公告为准;其他内容不变。
代理机构联系人:郑小姐、黄小姐 采购人联系人:梁先生
电话:0668-2919238、2919838 电话:0668-7292316
传真:0668-2919838 传真:
地址:茂名市迎宾一路6号大院3号梯6楼 联系地址:
邮编: 525000 邮编:
开户行:中国银行茂名迎宾路支行
帐 号:710764769605
茂名市智信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2017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