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智信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受茂名市明湖百货有限公司的委托,于2017年11月3日在茂名市智信招标采购网上提交的茂名市明湖百货有限公司可视化安防运维服务项目的公开招标采购公告,现将原公告部分内容作如下澄清/更正:
一、 原招标文件第3页:
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本项目招标文件公示时间为:自2017年11月3日至2017年11月9日共五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附送有关证明材料。
更改为:
参照《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本项目招标文件公示时间为:自2017年11月3日至2017年11月9日共五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附送有关证明材料。
二、 原招标文件第45页:
九、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
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确定以下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
更改为:
九、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确定以下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
招标文件与本澄清公告不一致的地方,以本澄清公告为准;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代理机构联系人:郑小姐、黄小姐
电话:0668-2919238、2919838
采购人联系人:
①黄先生 0668-2371033
②周小姐 0668-3398621
传真:0668-2919838 传真:
地址:茂名市迎宾一路6号大院3号梯6楼 联系地址:
邮编: 525000 邮编:
开户行:中国银行茂名迎宾路支行
帐 号:710764769605
茂名市智信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