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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市电白区七迳镇人民政府省定贫困村张屋村村委会创建新农村示范村建设工程EPC监理ZX2018-ZFJC093更正/变更公告
发表时间:2018-05-30 16:16:00    信息类型:澄清公告     阅读数:7467次

茂名市智信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受茂名市电白区七迳镇人民政府的委托,于2018年5月28日在茂名市智信招标采购有限公司网上提交的省定贫困村张屋村村委会创建新农村示范村建设工程EPC监理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现将原公告部分内容作如下澄清/更正:

原招标文件第10页:

3.12.监理人员要求

根据本项目的特色,监理服务要求以现场监理为主要方式进行。

本项目监理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监理公司应建立项目监理小组,包括总监理工程师在内监理人员至少为3人,且要求2人均为固定负责人员并长期按甲方要求派驻甲方办公场所从事监理活动。要求监理方提供的监理人员能分别对应满足以下要求:

l 5年以上行业经验,并且主要负责项目管理、项目监理或者咨询等工作;

至少从事过2年以上的监理经验,具有工程建设的监理经验;

l 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口头、文字表达能力,善于与业主、承建商沟通,善于处理棘手的问题。

四、采购项目商务要求

      2. 付款方式:本工程监理服务费无预付款,监理费按进度支付。每月按发包方及投资审核中心审定的实际完成工程量的80%在次月15日前支付进度款。当累计付款至合同价款的80%时,停止支付进度款,在竣工结算审定后28天内,发包方支付工程款给承包方至审定工程结算造价的97%,留3%作为质量保修金,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1年后14天内支付结清。

更改为:

3.12.监理人员要求

根据本项目的特色,监理服务要求以现场监理为主要方式进行。

本项目监理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监理公司应建立项目监理小组,包括总监理工程师在内监理人员至少为2人,且要求1人均为固定负责人员并长期按甲方要求派驻甲方办公场所从事监理活动。要求监理方提供的监理人员能分别对应满足以下要求:

l 5年以上行业经验,并且主要负责项目管理、项目监理或者咨询等工作;

至少从事过2年以上的监理经验,具有工程建设的监理经验;

●  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口头、文字表达能力,善于与业主、承建商沟通,善于处理棘手的问题。

四、采购项目商务要求

2. 付款方式:本工程监理服务费无预付款,监理费按进度支付。每月按发包方及投资审核中心审定的实际完成工程量的80%在次月15日前支付进度款。当累计付款至合同价款的80%时,停止支付进度款,在竣工结算审定后28天内支付结清。

 

招标文件与本澄清公告不一致的地方,以本澄清公告为准;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代理机构联系人:黄小姐、李小姐        采购人联系人:吴先生

电话:0668-2919238                       电话:0668-2635262 

传真:0668-2919838                        传真:

地址:茂名市迎宾一路6号大院3号梯6楼    联系地址:

邮编: 525000                           邮编:

开户行:中国银行茂名迎宾路支行  

 号:710764769605 

                                      

 

 

茂名市智信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2018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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