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智信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受国家税务总局茂名市茂南区税务局的委托,于2019年9月30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的对国家税务总局茂名市茂南区税务局物业管理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公告,现将原公告/原招标文件部分内容作如下变更:
(一)原招标文件中第8和52页中:
2.6▲在处理特殊事件和紧急突发事故时,采购人对物业公司的人员有直接指挥权。物业公司应具备利用自身资源满足临时应急抽调含安全保卫、清洁服务、工程技工、会务接待等各工种人员一次性不少于20人的调遣能力。
更改为:
2.6▲在处理特殊事件和紧急突发事故时,采购人对物业公司的人员有直接指挥权。物业公司应具备利用自身资源满足临时应急抽调含安全保卫、清洁服务、会务接待等各工种人员一次性不少于20人的调遣能力。
(二)原招标文件中第25-26页删除以下内容:
21.4物业公司采购的易耗品、零配件等物品更换时,须保证原来实物品牌较好的质量,并得到采购人或使用人认可,否则采购人可另行采购,费用由物业公司承担。
21.8应由物业公司完成,但因技术及其它原因没有完成的项目,采购人可邀请其它外来技术人员或公司完成,由物业公司承担相关费用及其它相关损失费用和责任。
21.11设备设施保修期后,物业公司技术人员到达现场处理故障的响应时间一般不超过30分钟。
(三)原招标文件中第63页删除以下内容:
17.4物业公司采购的易耗品、零配件等物品更换时,须保证原来实物品牌较好的质量,并得到采购人或使用人认可,否则采购人可另行采购,费用由物业公司承担。
17.8应由物业公司完成,但因技术及其它原因没有完成的项目,采购人可邀请其它外来技术人员或公司完成,由物业公司承担相关费用及其它相关损失费用和责任。
17.11设备设施保修期后,物业公司技术人员到达现场处理故障的响应时间一般不超过30分钟。
(四)原招标文件中第31页:
2.2 “监管部门”是指:国家税务总局茂名市税务局
更正为:
2.2 “监管部门”是指:财政部
招标文件与本更正公告不一致的地方,以本更正公告为准;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代理机构联系人:罗小姐、黄小姐 采购人联系人:陈女士
电话:0668-2919238 电话:0668-2875836
传真:0668-2919838 传真:
地址:茂名市西粤南路188号大院 联系地址:
东信时代广场写字楼18楼
邮编: 525000 邮编:
广东智信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2019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