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计划编号:440901-2021-01678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ZX2021-HJC028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茂名市第十六中学(北校区)校园安全监控系统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05月28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原采购文件P20-21页中“五、磋商保证金”
10.1响应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规定的金额交纳投标保证金,磋商保证金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10.2磋商保证金采用银行转帐形式(电汇等)提交,应符合下列规定:
1)本次项目磋商保证金金额: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
2)收 款 人:广东智信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3)开 户 银行:中国银行茂名迎宾路支行
4)帐 号:710764769605
磋商保证金采用银行转账的形式提交,须通过供应商的对公账户向代理机构提交磋商保证金(如供应商是个人的,则允许用个人账户提交)到达招标代理机构的保证金账户。供应商与交款人名称必须一致,非供应商缴纳的磋商保证金无效。
更改为:“五、磋商保证金”
10.1响应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规定的金额交纳投标保证金,磋商保证金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10.2磋商保证金以电汇、银行转账或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1)采用银行转帐形式(电汇等)提交,应符合下列规定:
1)本次项目磋商保证金金额: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
2)收 款 人:广东智信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3)开 户 银行:中国银行茂名迎宾路支行
4)帐 号:710764769605
备注:磋商保证金采用银行转账的形式提交,须通过供应商的对公账户向代理机构提交磋商保证金(如供应商是个人的,则允许用个人账户提交)到达招标代理机构的保证金账户。供应商与交款人名称必须一致,非供应商缴纳的磋商保证金无效。
(2)采用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的,须提供原件并在开标当天连同磋商响应文件一起递交(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或长于投标有效期,开标时须提交原件,其复印件装订在磋商响应文件中)。
其他内容不变。采购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原采购文件与更正文件有矛盾的地方,以此更正文件为准。
更正日期:2021年06月08日
无
名 称:茂名市第十六中学
地 址:茂名市第十六中学北校区
联系方式:0668-2868966
名 称:广东智信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 址:茂名市西粤南路188号大院东信时代广场写字楼18楼广东智信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0668-2919238
项目联系人:罗小姐
电 话:0668-2919238
广东智信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2021年06月08日